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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狮子口水库、吴家箐水库及英雄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索引号:sbxzgj -/2023-1218002 公文目录:公共资源交易 发文日期:2023年12月18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双柏县狮子口水库、吴家箐水库及英雄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柏县狮子口水库、吴家箐水库及英雄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已由双柏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双柏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双柏县狮子口水库、吴家箐水库及英雄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1)对三座水库进行清淤,恢复防洪和供水能力;(2)引洪沟修缮对溢洪道进行适当改造。(3)对老旧设备进行更换、维修、养护。

2.2 招标范围

双柏县狮子口水库、吴家箐水库及英雄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部分:资料齐全,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备案和审批;并对其负责编制的成果文件在工程使用年限内承担质量责任;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任务,编制完整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设计成果报告,报告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批复范围所含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含重要材料、设备、工器具等采购及安装)。

2.3 工程实施地点:双柏县法脿镇、妥甸镇 。

2.4 项目匡算总投资:12044.46万元;勘察设计费暂估价:699.48万元;建安工程费暂估价:11037.72万元。

2.5 工期: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 12 个月,工程建设分为四个阶段,即工程筹建期、施工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和工程完建期。

2.6 质量标准:

2.6.1勘察设计部分:资料齐全,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备案和审批;并对其负责编制的成果文件在工程使用年限内承担质量责任;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任务,编制完整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设计成果报告,报告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6.2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批复范围所含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含重要材料、设备、工器具等采购及安装),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2.6.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6.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3项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灌溉排涝)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2.2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2)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2.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2.4拟配备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拟派驻现场施工员、安全员(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必须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2.5拟配备勘察设计人员要求

水工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水文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④地质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⑤造价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拟配备的水工专业、水文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地质专业负责人、造价专业负责人必须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职称证注明专业的以职称为准,未注明的专业的以注册证或资格证或毕业证支撑。

3.3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财务能力,需提供近3年(2020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不足1年的无须提供。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

3.4业绩要求:

3年(202011日至今)承担过1个水利工程类施工或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或双方共同提供均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资料注:20231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不做上述要求)。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5.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近3年2020年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

3.5.5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6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设计、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设计、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312180000分至202312222359 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楚雄州”找到所投项目标段进行投标,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楚雄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009时00开标地点: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3 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4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 CA 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 CA 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5.5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6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7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选择“楚雄州”-办事指南,自行学习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5.8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9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在首页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交易规则、交易流程、操作指南等相关内容。

6.异议(质疑)及投诉

6.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6.2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异议及投诉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需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6.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双柏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878-6147323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人:

双柏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    构:

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双柏县妥甸镇长青路11号

   址:

楚雄市鹿城镇彝海社区青龙河东路建华珑曦苑西门B-5

人:

马工

人:

马工

   话:

13887896176

   话:

18787897300

 

 

 

 

监督单位:

双柏县水务局

 

 

联系方式:

0878-614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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